上海市2015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时间:2015-03-20 浏览量:311

各有关院系及个人:

根据《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做好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和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等。

二、项目类别 

1.重大项目

围绕国家和上海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前瞻性、战略性的重大理论创新和重大政策实践问题,开展跨学科、长周期,具有重大理论和政策突破的研究,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45万元/项,按年度下拨。 

2.重点项目

鼓励广大教育理论工作者和教育实践工作者围绕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领域,开展教育理论和实践创新研究。重点项目同时确立为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课题。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项目经费额度为8万元/项,分两次下拨。 

3.市级项目

鼓励学校第一线教育工作者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教育科研,推进基层教育改革和教育实践。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最多可延长至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4万元/项,分两次下拨。 

4.决策咨询项目

按照《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系列课题研究指南》(见附件2)的选题和研究重点申报,其他研究选题及研究内容经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核后,也可专题委托研究。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其中决策咨询类重大项目经费额度为15-20万元/项,决策咨询类一般项目经费额度为8-10万元/项,一次下拨。 

三、申报条件 

1.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按照《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指南》(见附件1)的研究内容进行申报。重大项目的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参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教委科﹝2013﹞75号)(见附件4)。

2.市级项目面向基础教育的单位进行申报。各区县教育局申报的市级项目从区县已经确立的当年或前一年的区级重点项目中遴选,也可根据课题指南(见附件1、2)申报。

3. 同一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时参与申报项目不超过三个。

四、申报办法和申报程序 

1.项目申报工作根据《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组织进行。

2.我处将根据市教委的申报限额对项目进行遴选,并集中报送。

3.重大项目申请人填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评审书》(见附件3);决策咨询项目申请人填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决策咨询项目申报书》(见附件6);重点项目和市级项目申请人填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见附件5)。

4.本通知和各类项目申报书、各类项目申报指南可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www.shmec.gov.cn)下载。

5. 申报材料:

纸质版申报书(一式5份)、电子版申报书、汇总表。

6. 截止时间:

(1)重点项目

电子版申报书及汇总表:2015年3月26日

纸质版申报书:2015年4月7日

(2)重大项目和决策咨询项目

电子版与纸质版申报材料:2015年4月7日


联系人:吴乐娜

电话:34208266

邮箱:wkjs@sjtu.edu.cn

地址:闵行校区法学南楼403




文科建设处 

2015年3月19日

附件:1.2015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指南

2.上海市教育改革和发展“十三五”规划系列课题研究指南         

3.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评审书

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5.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

6.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决策咨询项目申报书

7.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

Back to Top